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的规定,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88号文)《关于同意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20年7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0,446,838.00股,每股发行价为6.35元,应募集资82,833.74 10,244.25

  金总额为人民币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589.49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41Z0003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4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0,140.54万元,收到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400.43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54,700.18

  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和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4,456.22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0。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2,558.96万元(含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和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0年7月,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政务新区支行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0),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56),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政务新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776)。2021年7月,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和国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2022年6月,本公司与埃华路(芜湖)机器人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桥支行、国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山支行(为金桥支行下属机构)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9);本公司与希美埃(芜湖)机器人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桥支行、国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山支行(为金桥支行下属机构)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1)。

  2023年3月,本公司与赣州赣享未来家居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康支行、国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康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9877)。

  2024年7月,本公司与启智(芜湖)智能机器人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国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本公司与启智(芜湖)智能机器人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政务新区支行、国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政务新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896)。

  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募集资( ) 2024 12 31

  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年 月 日,协议各方均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2024年,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0,140.54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10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8,097.39万元,其中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人民币5,658.72万元,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2,438.67万元。

  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 年 月 日,公司已使用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将上述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4年4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12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3年7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25,000

  币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2024年7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购买的理财产品均已全部到期,不存在已购买未到期的理财产品。2024年度,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收益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400.43万元。

  年 月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子公司埃华路(芜湖)机器人工程有限公司、希美埃(芜湖)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下一代智能高性能工业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同时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办理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2022 4 30

  2022年12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机器人云平台研发和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原计划的2022年12月延长至2023年12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023年2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子公司赣州赣享未来家居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机器人云平台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同时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办理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四方监管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埃夫特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2024年1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下一代智能高性能工业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机器人核心部件性能提升与产能建设项目”“机器人云平台研发和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4年12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埃夫特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2024年7月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控股孙公司启智(芜湖)智能机器人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机器人核心部件性能提升与产能建设项目”及“机器人云平台研发和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孙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同时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办理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埃夫特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由于受资本市场融资环境等因素影响,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72,589.49万元,小于《招股说明书》中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的总投资额113,542.50万元。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前提下,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公司已于2020年7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金额调整的议案》,对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2024年11月,以上三个募投项目初步达成预期目标。同时考虑到“埃夫特机器人超级工厂暨全球总部项目”(以下简称“超级工厂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求,为更好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28日、2024年12月16日召开三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及三届二十三次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现有募投项目结项并继续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约21,228.89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投资超级工厂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埃夫特关于现有募投项目结项并继续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2024年12月,公司与保荐人国信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政务新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鸠江区支行就超级工厂项目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如实反映了2024年度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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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2022 1

  用的监管要求(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 诺投入金额的 差额(3)=(2)-(1) (注2)

  2020年10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 议案》,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自筹资金人民币合计5,658.72万元。

  详见本报告“三、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15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初步达成预期目标。同时考虑到公司超级工厂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求, 为更好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28日、2024年12月16日召开三届二十八次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 议通过《关于现有募投项目结项并继续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结 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约21,228.89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投资超级工厂项目。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亦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详见本报告“三、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为根据招股说明书或经内部决议修改后披露的募投项目实施计划,截至本报告期末计划使用募投资金的投入金额。

  注2:截至2024年11月15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初步达成预期目标。同时考虑到公司超级工厂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求,为更好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分别于2024

  年11月28日、2024年12月16日召开三届二十八次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现有募投项目结项并继续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

  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约21,228.89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投资超级工厂项目。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亦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埃夫特关于现有募投

  项目结项并继续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注3:“下一代智能高性能工业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按计划开发了通用、喷涂、协作机器人及激光切割机器人、智能底盘等产品,并引入了研发项目管理体系和系统,围绕上述产

  品购买了测试、加工和生产设备,新建设和改造实验、测试实验室及生产配套设施,实现了自主的生产制造能力。项目建设任务已基本完成,开发的通用机器人、喷涂机器人、协作机器

  人均实现了批量销售,应用在汽车及零部件、新能源、电子、工程机械、造船、食品等行业,为公司的业务增长持续提供了新技术和产品,带来了公司营收的持续增长。

  注4:“机器人核心部件性能提升与产能建设项目”,在机器人控制器、驱动器、示教器、减速机、智能化技术和数字仿真平台五个方面进行了技术研发和能力建设,研究了系列关键技术,

  开发了系列化产品并已经在工业机器人整机及解决方案中得到了批量化应用,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在进行核心零部件技术研发和产品开发的同时,同步建设了机器人核心部件性能提

  升研发与产业化基地,基地采用自有知识产权和技术,购置先进研发、精密加工、检测和实验等所需的设备,完成对机器人软硬件核心模块研发提升和产能提升。工业机器人减速机和合

  作伙伴共同开发,且基于合作伙伴已经购买了大量的加工设备,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造体系和供应链能力,可满足公司对高精密减速机的需求,显著提升了公司在机器人核心零部件及

  注5:“机器人云平台研发和产业化项目”,目前已经构建了“基于公有云+私有云+边缘计算”混合云架构,基于其云平台的技术底座,开发了墨斗IDE(V1.0)、埃享制造互联平台(V1.2)、

  智享机器人喷涂平台(V1.0)、RPLEditor(V2.0)等多款软硬件产品。开发了智享机器人喷涂平台,完成了机器人加工产品的打样、机器人的使用、喷涂工人的管理、订单结算等功能,

  注6:上述表格中出现合计期末余额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造成的尾差。